Tuesday, July 27, 2010

[寫作技巧] 撰寫結果(Results section)之重點

1. 主要重點: 所有研究目的之資料分析所得結果,但毋需解釋其代表含意(討論部分[Discussion section]再撰寫)。

2. 次要重點: 樣本之特性描述(通常是[結果]首段的敘述),以及主要變項之數值描述 (視其重要性而定)。可解釋樣本之特質,這通常「討論」不會論述。但樣本特質若於討論中論述(優點或研究限制),Results 必須描述之(含數據)。

3. 彙整主要數據(如 Pearson r, ICC 之數值),但明確之 p value 若表格已呈現則可略,以免繁瑣。

4. 表中重要數據宜於文中彙整,尤其是繁瑣的數據,必須彙整,以利讀者吸收。宜避免列出/寫出明確/繁瑣的數據,宜將數據簡化/概化,以利讀者吸收。明確/詳細的數據,讀者觀看表格

5. 表、圖內文,皆為獨立內容,宜自成一系統,讀者可自行判讀,毋須對照圖/表文,才易一目了然。另宜避免重複,尤其是表的內容,毋須於文中一對一呈現。內文以彙整為主。

6. 只列重要圖表,以免占空間 。

April 21, 2022 補充下列重點:
1. 結果的呈現重點除了呼應研究目的,亦須與討論議題連貫,即能串聯之。
2. 確保擬討論的數據重點,皆已於結果重點呈現。意即討論之處,不出現新數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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